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海洋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及农业农村部工作要求,结合广西“三品一标”等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实际,锚定扩大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核心目标,持续推动“三品一标”绿色优质农产品提质扩容、品牌升级,我厅制定了《2026年推动“三品一标”等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6年4月28日
2026年推动“三品一标”等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和农业农村部工作要求,聚焦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锚定扩大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全面提升品牌价值为牵引,努力把“三品一标”等绿色优质农产品打造成现代化特色农业大产业,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要求,聚焦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围绕广西“10+3+N”现代特色农业产业,持续优化生产布局、培育优质主体、严格认证管理、强化标准建设、深化品牌培育、完善监管体系,推动“三品一标”等绿色优质农产品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到2026年底,全区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农产品总数达2300个,其中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总数突破1940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新增40个以上,总数突破220个,经营主体总数突破730家;持续打造国家绿色食品原料供应地、有机农产品基地,因地制宜发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农产品,高标准实施4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提升项目及5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全产业链保护开发试点项目;年内制修订重点和急需紧缺领域地方标准、团体标准10项以上,强化标准宣贯,推动标准落地见效。
三、主要工作
(一)扩量提质强供给,壮大绿色有机产业规模。一是全力推进绿色食品稳步增长。依托涉农重大项目,鼓励龙头企业、大型骨干企业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绿色食品。加快畜禽、水产品和深加工产品发展绿色食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动绿色食品集群化、整区域和全产业链发展,打造绿色食品生产集聚区。加强对续展企业动态化、清单式对接服务,力争续展率达到70%以上。二是促进有机农产品协同发展。结合有机农产品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地区、企业、产品进行筛查,培育适合发展有机农产品的企业,引导其开展高端有机农产品认证。稳固保持有机再认证项目。三是适度发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农产品。各市县根据当地独特环境和特色产品,鼓励开展种植业、养殖业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提升基地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四是强化政策引导支持。继续落实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绿色食品申报主体费用减免政策,以及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对有机认证的费用优惠政策。2026年自治区绿色有机农产品财政补贴资金已下拨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026年已明确各市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任务(见附件),各地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将“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纳入涉农项目建设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安排相应扶持资金,提高企业积极性。
(二)标准引领夯基础,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实施农业农村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引领”提升年。一是加快补齐标准缺项。强化种业发展、农业绿色防控、投入品使用、农产品品质分级等产业支撑类标准;制定农产品品质评价、分等定级、包装标识、冷链物流等质量类标准。各市县根据当地产业需求,梳理特色产业标准需求清单报送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年内支持完成地方标准、团体标准10项以上。二是强化标准规范管理。强化地方标准立项必要性、可行性审查评估,严把标准立项质量,杜绝交叉重复问题。强化标准制定与生产应用相结合,加大农业企业、行业协会等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组织牵头或参与制定标准力度。开展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等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年内完成已发布实施5年以上农业地方标准的复审梳理,及时修订废止淘汰落后标准。三是推动标准落地应用。以“三品一标”生产主体为主导,推动一批生产企业率先按标生产,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以技术指导、订单收购、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农户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各市县要针对重点产业、标准化生产薄弱产业,采用田间课堂、短视频、明白纸、模式图等形式开展标准宣贯。结合农业产业培训或标准化专题培训强化推广,各市全年开展相关标准宣贯培训不少于10场次。
(三)品质提升促升级,打造全产业链发展标杆。一是开展绿色食品原料供应地建设,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最新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区域申报绿色食品原料供应地,推动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全过程、全链条、全环节绿色发展。实施4个优质农产品提升项目,通过标准化、绿色化生产促进农产品品质、品牌提升。二是实施5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全产业链保护开发试点项目。围绕品质提升、加工延伸、品牌打造、市场推广、特色产业发展和农耕文化发扬,全产业链发力,引领地理标志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整建制推进一批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项目。根据县级人民政府意愿,在有绿色农业基础的地区整建制推进一批绿色食品产业建设。联合国家、自治区、县(市、区)共建集成一套适宜当地特点的绿色农业生产关键技术,构建一套绿色生态循环体系,健全一套绿色生产技术推广体系,完善一套绿色食品全链条监管体系,打造一套绿色食品品牌价值推广体系,形成有全国性影响的绿色优质农产品输出地。
(四)扩容增效优品类,提升名特优新供给能力。一是统筹推进全区名特优新农产品登录工作。根据各地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科学开展全区名特优新农产品登录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培训和宣传推广。二是开展营养品质评价鉴定研究。在全区范围内免费开展66个以上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申请营养品质评价鉴定研究,优先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实施。三是壮大名特优新农产品规模,推动更多广西特色产品申请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2026年广西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总数争取突破220个。四是做好年度确认和品质检测工作。完成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每年一次的年度确认和三年一次的品质检测工作,为融安金桔、覃塘毛尖茶等50个即将期满3年的名特优新产品提供营养品质稳定性跟踪评价检测。定期实地督导巡查获证企业,做好跟踪管理服务,保障产品品质和品牌公信力。
(五)严管严控优品质,筑牢质量安全坚固防线。一是严格准入审查。建立常态化集中会审机制,2026年将组织开展绿色食品集中会审4次,通过“以案说法”统一审核尺度。推行“检查即培训”模式,将审核关口前移,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解读生产标准,“点对点”指导投入品使用和生产台账记录,从源头筑牢质量防线。坚持“标准不降、门槛不低”,实行严格的认证准入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打回”,对存在瑕疵的严格整改,对高风险区域和生产主体以及重点品类从严审查和加大现场核查力度。优化有机农产品认证管理,确保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认证质量。二是严格证后监管。深入实施绿色食品证后监管工作质量提升行动,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加大不通知检查力度,强化不通知检查和风险预警结果运用,对风险较高的区域和产品进行风险提示,对风险较高的产品实行暂停申报。推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强化绿色食品淘汰退出机制。落实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制度,推动企业获证产品全面用标。紧盯风险隐患,组织开展有机农产品市场流通领域质量抽检,加大获证企业不通知检查比例,维护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认证公信力。常态化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联动,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侵权行为。
(六)品牌培育拓市场,深化产销对接提升影响。一是依托“三品一标”农产品,开展精品品牌培育计划,重点培育一批“质量高、品牌响、效益好”的区域品牌、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二是积极组织绿色优质农产品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鼓励企业入驻“绿食广西·云上优店”(南宁青山店)、“绿食广西·广西绿色优质农产品科普体验馆”(八桂田园)、广西桂北绿色优质农产品集散展销中心、广西地理标志农产品(自治区民族博物馆)展销区和市县建设的各类展示平台,支持各市县开展多样的产销对接、科普宣传活动,鼓励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进学校、社区、商超、饭店等消费促进活动。三是结合“广西三月三”等重要节庆活动,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宣传月行动,集中展示广西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
(七)强化支撑强保障,提升事业发展能力水平。一是严格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对“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宣贯培训,督促规范、全覆盖开具合格证,确保应开尽开、信息真实。对不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生产主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求整改但仍未整改的,将不予推荐申报或续展“三品一标”认证。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数智八桂农安”小程序),组织引导“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主体注册使用,对其生产的农产品实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和产品信息追溯码“两码合一、赋码上市”,实现生产记录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主体责任可落实、产品质量有承诺,以信息化手段倒逼标准化生产。三是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广西农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实现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全覆盖,建立6级量化信用评级体系,开展A级以上企业评定,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信贷、保险、监管等领域落地应用。四是提高队伍能力素质,年内开展两期绿色食品检查员、监管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加快提升制度执行、风险识别、现场核查等实操能力。各市县要积极利用“老带新”“集中会审”“现场实操”等方式,提升基层检查员、监管员认证审查、风险识别、标准推广等实操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专业化队伍。
四、其他要求
(一)紧盯节点推进,提速申报备案工作。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尽早启动新申报企业的生产指导和服务。针对季节性强的农产品,指导企业提前计划,及时整理申报材料。一年生作物申请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应在播种前一个月提交申报材料。从其他机构转至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认证的有机农产品,需在证书到期前4个月按首次认证清单提交申报材料。要做好申报的受理和审核工作,适时开展现场检查,加快工作进度,争取2026年10月前完成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上报审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
(二)抓实存量管护,规范续展再认证管理。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已获证绿色食品的续展认证、有机农产品再认证工作,稳固产业存量。绿色食品证书有效期为3年,2023年获证产品在2026年将陆续到期,需提前做好续展换证工作,同时要提前谋划2027年上半年到期产品的续展工作。有机农产品证书有效期为1年,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定专人,提前4个月以上在生产季节组织、督促即将到期的生产主体及时申报续展和再认证,逾期申报将按新申报产品处理。
附件:2026年各市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指导性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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