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夯实全省文博人才队伍建设基础,推动文物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青年文博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文旅保〔2023〕1号)规定,现就2026年度山东省青年文博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文物博物馆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具有文物博物馆行业资质或从业资格。

(二)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文物博物系列或相关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长期从事文物考古、文物保护、陈列展览、文博科研等一线专业工作。2023年度本项目入选负责人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三)项目团队。项目全体参与成员年龄均应在45周岁以下。行业专家可以作为指导、顾问参与项目研究,但不得代为负责或者实施。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包括但不限于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文物考古、博物馆和“文物+科技”等方向(见附件2)。研究方向涵盖文物保护利用理论与技术方法、文物保护利用实践、科技赋能文物保护利用、考古研究、博物馆藏品管理、陈列展览、文物安全防控、文博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等。申报项目须贴合文博行业发展需求与学科前沿方向,具备原创性、科学性与实践创新价值。

三、申报程序

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申报单位梳理完善申报材料后,逐级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审核合格后统一汇总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直有关单位可以直接报送。

四、申报要求

(一)坚持开门选才。拓宽项目遴选范围,打破文博系统内部局限,在系统内征集基础上,重点向相关企业、跨行业科研机构倾斜,广泛吸纳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文博数字化、遗产活化利用等领域优质项目与复合型人才,优化人才来源结构,充实全省文博人才储备。

(二)强化总量管控。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其中县级及以下文博单位不少于2项),省直各有关单位申报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文博行业市场主体申报,不受名额限制,各市、各有关单位可予以积极推荐。

(三)严禁重复申报。每名项目负责人仅限申报1个项目,禁止一题多报、跨单位交叉申报。不得使用已公开发表、核心内容高度重合的成果重复申报,不得使用我厅委托实施的财政资金已经支持的项目成果申报。

五、申报材料及时限

(一)申报材料

1.《2026年度山东省青年文博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2.《2026年度山东省青年文博人才培养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二)报送时限

所有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渠道

1.电子材料:word版、盖章PDF版发送至wltwwgjc@163.com。

2.纸质材料:全部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一式两份邮寄至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古迹处(地址:济南市经十一路12号北楼308室,邮政编码:250002)。

六、组织要求

各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文博人才培育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申报组织统筹与专业业务指导,充分激发文博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创新活力。严格对照《山东省青年文博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申报项目开展充分调研、科学论证,从严做好材料初审、内容把关工作,规范履行报送流程,确保本次申报工作有序推进、提质增效。

七、联系方式   

李宝垒 0531-51791687  杨 锐 0531-51791761

附件1: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青年文博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2026年山东省青年文博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3:《2026年度山东省青年文博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2026年山东省青年文博人才培养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