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人才函〔2026〕6号)要求,为持续组织好我省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经公开遴选、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新增浙江农林大学为我省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现予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时间:9月4日至10日
监督电话:0371—65918809 65918810
2026年9月4日
责任编辑:郑亦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