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汕尾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引》,拟下达汕尾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产业园区支持措施)高新区项目资金,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6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监督电话: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660-3389792。
特此公示。
附件:汕尾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产业园区支持措施)高新区项目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