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质量提升和标准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青市监规〔2024〕1号),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推动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我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国内外维权保护并成功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需要按照《2026年度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提供相关材料,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申请人为在正常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未处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申请人已享受国家、上海市以及其他区同类型政策的,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提出申请

本次申报采取线下受理、纸质件邮寄的方式。申请人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同时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加盖申请人签章及骑缝章,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在指定时间内交至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收件地址:青浦区青松路162号1楼(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上海青浦受理窗口),邮编:201799;

联系人:郑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33868690,69733153;

申请时间:2026年9月8日8:30—9月21日17:00。

(二)初步审核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对申报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等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评审组。

(三)专家评审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并提出提出拟支持项目。

(四)审定公示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入围名单进行审定,通过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等途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经费支持

根据《上海市青浦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质量提升和标准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青市监规〔2024〕1号)规定,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认定为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的申请人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其中对通过法律手段依法维护知识产权并胜诉的权利人,依申请,按核定后费用总支出额的50%予以扶持,同一企业当年度扶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企业在境外开展知识产权诉讼维权的,维权成功后经核定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50%、单件不超过30万元的扶持。

五、有关要求

申请人应于申请指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诚信申报,凡弄虚作假、隐匿等有违背诚信行为被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推荐和评选资格。

附件:1.2026年度上海市青浦区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指

2.2026年度上海市青浦区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6年度上海市青浦区知识产权维权项目

申报指南

一、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国内维权保护项目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在正常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2.申请人应为维权项目的直接当事人。

3.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在申报年度及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度维权纠纷中行政机关作出最终维权行政决定并成功;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最终判(裁)定胜诉;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并执行。申请人被认定构成侵权的,不予资助。

4.申请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置了知识产权管理岗位,制定了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针对侵权行为有详细的维权方案。

5.愿意将维权项目有关信息、研究成果、维权经验向社会公开及无需许可供他人无偿使用。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盖章版的材料(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1.项目申报书;

2.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3.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及其有效性证明材料;

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情况说明;

5.案件进展情况说明;含有多个案件的维权项目需附案件列表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应申请材料。

6.维权成本支出费用清单及发票,具体包括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翻译费、评价报告等费用;

7.民事判决书、行政裁决书、仲裁裁决书、调解协议书及其执行等材料;

8.举证投诉举报、应诉、法律服务合同等材料。

二、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海外维权保护项目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正常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

2.申请人应为维权项目的直接当事人;

3.海外维权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纠纷或重大事项已发生;申请人持有所涉海外维权成功的裁决书、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

4.申请人维权成功不超过两年,即裁决书、判决书或调解协议书落款日期至申报截止日不超过两年。

5.海外维权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权利维持有效;

6.由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7.愿意将海外维权项目有关信息、研究成果、维权经验向社会公开及无需许可供他人无偿使用。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盖章版的材料(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1.项目申报书;

2.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3.知识产权权利证明;

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情况说明;

5.案件进展情况说明;含有多个案件的维权项目需附案件列表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应申请材料。

6.维权成本支出费用清单及发票,具体包括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

7.判决文书、仲裁裁决书、调解协议及其执行等材料;

8.举证应诉、法律服务合同等材料。

附件2

编号:

2026年度上海市青浦区知识产权维权项目

申报书

项目名称:×××专利/商标/维权项目(例)

项目类型:□专利国内维权□专利海外维权

□商标国内维权□商标海外维权

□地理标志国内维权□地理标志海外维权

申报单位(签章):

组织单位:

申报时间: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

申报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地址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人主要信息
姓名身份证号码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情况(符合申报要求)
案件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总计
行政处理案件(件)     
民事诉讼案件(件)     
涉外调查案件(件)     
调解案件(件)     
其他案件(件)     
维权案件费用(万元)     
申报项目案件维权情况介绍
(包括申报项目涉及的专利、商标及地理标志国内外维权案件情况,可加页)
 申报单位申明本单位同类项目未获得或未同时申报其他市级或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本单位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无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未处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本单位未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虚报材料可能引起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申报单位(盖章):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    月    日 
                 

相关附件

青市监知〔2026〕7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