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科字〔2025〕128号),加快发展壮大科技服务业,提升科技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建立科技服务业企业纳统培育体系,实施动态监测与精准帮扶,推动企业应统尽统。支持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申报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提升科技服务业领军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科技服务业建设项目申报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争取省级补助支持。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等,推动企业高端化、专业化发展。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市“揭榜挂帅”项目,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科技服务业企业引育力度。围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等领域,通过创新平台集聚、产业链招商、应用场景落地等方式,精准招引一批科技服务机构和企业。支持企业来滨设立研发总部、研发中心、分支机构,加快融入全市科技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将其科技研发、检验检测、工程设计、技术推广等服务业务剥离,注册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对剥离设立的企业,纳入梯次培育体系。(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强研发与设计服务。围绕“6738N”产业集群,构建高效协同的研发服务体系,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研发试验,符合条件的项目支持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发挥省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科创平台优势,强化优势产业领域研发服务,增强科技创新源头供给。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技术平台,提升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工艺开发、系统集成设计等服务水平。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加入省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网,提升创新服务效能。(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培育行动,支持专业化、品牌化、高端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滨设立分支机构,做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服务范围、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面向重点产业领域,支持高校院所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相关企业建设重点产业专利池。推动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引导其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服务创新主体,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与产业链协同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五、做优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围绕重点产业检验检测需求,引导检验检测企业开展检测技术攻关,鼓励建设高水平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现有检测机构扩项增能,吸引知名检测机构来滨设立分支机构,全面提升我市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工程技术服务。支持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围绕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智慧交通、智慧水利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重大装备研制,提升工程技术服务对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升级的支撑能力。支持企业参与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示范应用,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工程技术服务品牌机构。(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中试服务平台建设。聚焦重点产业链中试熟化短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争创高能级中试平台,发挥概念验证和中试转化服务功能,推动科技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鼓励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联合高校及区域性科创平台共建跨区域协同转化中心,构建科技成果流动与孵化运营新生态。(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高水平建设运营滨州科技大市场,动态更新“科技企业需求库”“高校院所成果库”,推动科技成果供需精准对接。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积极参加滨州科技大市场产学研对接活动,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生态,加速融入全省科技大市场体系,提升我市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九、培育创业孵化服务。加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培育管理,构建多层级孵化载体培育体系,积极培育省级以上孵化器,并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依托创新创业大赛,赛孵联动培育一批潜力大、成长快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十、拓展技术推广服务。支持环保科技企业围绕水、大气、固废、碳减排等领域,开展技术研发、评估咨询与推广服务。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参与绿色技术目录申报及成果示范应用。聚焦粮食、畜牧、冬枣等特色产业,支持涉农企业开展良种良法、智慧农机、绿色增产等技术服务。(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科技金融服务支撑。落实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补偿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快推进科技型企业入驻省“科融信”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创新积分制”与平台增信评价有机结合。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支持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机构,通过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方式,加大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服务力度。加大科技服务业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支持企业通过债券发行、上市融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滨州市分行、滨州金融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壮大科技服务人才队伍。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用好顶尖人才“一事一议”、泰山人才工程等政策,引育高层次人才。常态化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分领域、分类型建立高水平技术经理人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技术经理人申报省市有关人才工程。鼓励高校院所、企业的业务骨干、技术专家通过专兼职方式从事科技服务。优化科技服务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推进技术经理人、科技咨询师、专利分析师、孵化器运营人员培训工作。(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建立协同联动保障机制。建立市县(区)两级科技服务业统筹推进机制,组织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做好企业走访、政策宣传与辅导服务,加强科技服务业企业运行情况监测,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发挥优势县区、重点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成效及典型案例,营造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