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情况摸排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6〕6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组织辖区各有关企业按附件4要求,填报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见附件2);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汇总服务商档案,填报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表格(见附件3)。
二、组织辖区服务商组建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并填报服务团信息表(附件5),每个服务团由1家服务商牵头,不少于2家上下游单位联合参与。
三、各镇街于2026年10月8日前梳理汇总材料,通过粤政易报送至我局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统一推荐上报优质服务商和服务团,依托中山市人工智能+服务平台和算力券相关政策予以支持,省厅也将推荐纳入省制造业赋能资源库,同步组建赋能翻译官团队,并依托相关政策和平台资源予以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情况摸排工作的通知
2.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模板)
3.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模板)
4.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报送要求
5.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信息表(模板)
(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88329437)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