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工信局、各园区、各企业:

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琼工信企业〔2026〕190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开展2026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要求

(一)在海南省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获得科技型或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有效期内),可提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2023年已认定(2026年内达到三年有效期限)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请和复核企业均须满足《办法》规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申报(复核)审核流程

(一)企业申报(复核)。企业自愿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申报,申报前需先在培育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新申报企业登录首页“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通道提交申请”,复核企业通过平台首页登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通道提交申请”,线上填报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2026年10月30日。

申报企业需完整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表》并按要求打包上传佐证材料。同时,线下向海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纸质材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表,双面胶装佐证材料,设置目录和页码合订成册),地址:海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海口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海口市政府18栋北一楼1012办公室)。

(二)市县初审和推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海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复核)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并于2026年11月6日前将推荐文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附件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一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审核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符合条件的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三、注意事项

(一)按照《办法》有关要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在每年5月31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系统开放更新时间另行通知)。在同一有效期内,对首次未进行更新的企业,重点监测;对累计达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取消复核资格。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通过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套用公式自动计算得出。

(三)申报(复核)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海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2.海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

     3.佐证材料(供参考)

     4.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2026年)

                               海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联系人:何才丁;电话:3663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