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现将《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摸排和申报。

请各区组织审核服务商档案,对信息真实性严格把关,并按优先顺序填写,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符合报送要求(附件4)的服务商档案(附件2)、资源池信息(附件3)、服务团信息(附件5)报送至联系邮箱;于2027年10月3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附件6)。以上档案、信息资料均报送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可编辑版)。

 联系方式:市人工智能产业专班企业服务组,电话027-85316990,邮箱whaic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