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遂宁市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建圈强链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限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29日

二、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至遂宁市数据局数字经济科。(联系电话:0825-2317729,电子邮箱:619876278@qq.com)

附件:遂宁市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建圈强链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遂宁市数据局     

2026年9月30日    

附件

遂宁市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建圈强链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一号创新工程的决策部署,营造一流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推动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加快建圈强链,制定如下政策。

一、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一人公司(OPC)

加快建设OPC标杆社区,根据入驻OPC户数和建设成效,择优给予OPC社区运营主体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正常经营满1年的人工智能OPC,择优给予最高8000元/户一次性创业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数据局等)

二、支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

聚焦工业制造、服务业、农业、民生等领域,打造一批市级标志性应用场景,按照不超过场景建设投入10%的比例,择优给予场景建设单位最高3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纳入国、省级标志性应用场景建设序列的,分别额外给予场景建设单位最高100万元、5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级有关部门等)

三、支持引育人工智能企业

支持引育人工智能企业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研发中心等,对成功吸纳就业人数达300人的,择优给予所在地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数据局,市经济合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等〕

四、支持词元(Token)普惠供给

设立市级“词元券”(Token券),对在人工智能企业开展大模型API调用并产生词元消耗的企业,择优给予实际使用额最高30%、最高200万元支持,对人工智能OPC支持比例可扩大至50%。同一笔词元支出不得重复享受省、市词元券政策。(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五、支持建设高质量数据集

支持争创国、省级高质量数据集,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额的1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50万元。(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财政局等)

六、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设立市级科技计划专项,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单个项目最高支持40万元。支持创新成果就地转化,对中试平台建设、应用验证等投入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按投入额的2‰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七、支持强化金融服务

支持人工智能企业申请“遂宁新质贷”等政策产品,鼓励银行机构将算力词元产出消耗、算力服务合约价值、算力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等经营数据纳入授信评估。给予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贷款金额年化1.5%的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遂宁市分行等)

八、支持人工智能人才引育

支持引进人工智能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积极推荐参与“川中明珠计划”评选,择优推荐参与“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等省级人才计划(项目)评选。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人才申领遂州英才卡,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数据局等)

九、支持市场拓展和政府采购

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参与国、省人工智能产业生态会议、赛事等活动,大力推广核心产品。鼓励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合作创新采购规定的,依法享受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数据局等)

十、支持服务机构发展

加快培育行业协会、联盟、企业联合会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推动服务机构在上下游供需对接、专业培训、产品推广等方面营造良好产业生态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择优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数据局,有关市级部门)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由市科技局、市数据局负责解释。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中、省政策调整的,以新政策为准。同一企业、同一事项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不交叉重复享受本政策及现行市级其他奖补政策财政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