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行为,促进农村集体资产和生产要素的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形成了《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6年10月23日至11月2日(共7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箱反馈:fssz@fsny.foshan.gov.cn。

(二)信函反馈: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2号佛山市民中心E栋E3梯6层626室,邮政编码528300。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电子邮件及信函请注明“《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

附件:1.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