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对有关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对《关于补充征集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参与经营主体的通知》予以废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营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