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质安〔2026〕226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推动建筑施工企业深化工法研发与应用,不断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法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方针、政策和标准,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有利于提高施工综合效益,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2.工法的关键性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支撑,已通过相应专家委员会评价。
3.工法已在省内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并通过相应验收,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
4.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5.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的省级工法雷同。
二、申报程序
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自愿申报,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推荐。我厅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工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予以公布。
三、工作要求
1.2026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的申报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15日。
2.工法申报通过“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网址:https://zhzj.jsszfhcxjst.jiangsu.gov.cn:40278/gcszh/SzjsWorkQY/normal/enterprise/index)进行。由申报单位在线填报工法申报表,扫描申报资料原件并上传至系统。
3.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申报条件符合性进行核查,于2026年11月20日前形成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提交我厅。
4.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辖区内申报工法后,及时在其门户网站公开申报工法有关信息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我厅汇总各设区市申报工法后,即在厅门户网站公开申报工法有关信息清单。
5.联系部门: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025-51868678,025-51868638。监督投诉电话:厅机关纪委,025-51868671;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025-51868796。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