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修订印发了《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推动全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发展,在学习外省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150号)进行了修订,面向高校院所、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和重点企业等广泛征求意见,形成《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七章23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的政策依据、基地定位。

第二章工作职责。明确省科技厅、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科技局、依托单位的职责分工。

第三章认定条件与程序。明确基地认定原则、条件与程序。

第四章培养目标和任务。明确基地培养目标,引导基地建立市场化培养机制,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实务,强化资源共享,提高培养质量。

第五章证书发放及人员备案。明确结业证书统一格式及人员备案要求。

第六章绩效管理。明确定期开展绩效评价;明确采用优胜劣汰、动态调整机制;明确申报及绩效评价过程中科研失信行为情形及处理方式。

第七章附则。明确政策解释权、施行时间及有效期。

相关政策:

关于印发《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