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全力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推动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严格对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地产项目公司制、主办银行制、现房销售制“三项制度”的试点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了《中卫市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制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卫市房地产项目开发主办银行制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卫市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相关书面意见请于2026年11月14日前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955-7067680
传真:0955-7067671
电子邮箱:jiansheju2009@163.com
来信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1号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3室(邮编755000)
附件:1.中卫市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制实施细则(试行)
2.中卫市房地产项目开发主办银行制实施细则(试行)
3.中卫市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制实施细则(试行)
4.关于《中卫市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制实施细则(试行)》等三项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