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金山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

为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发挥科技标杆企业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首批科技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内科高字〔2025〕34号),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请各科技管理部门积极组织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进行信用审查,择优推荐产业创新带动能力强的重点企业。赛罕区、新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荐企业不超过5家,其他旗县区推荐不超过3家企业;金山国家高新区自行组织,直接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各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文件、推荐企业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各2份于5月16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通知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首批自治区科技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罗晓宇,联系电话:0471-6373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