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11月7日
洛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洛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轴承及通用零部件、铜铝及先进合金材料、电气及光电设备、化工材料及产品等四大试点行业,以提质、增效、降本、绿色、安全为目标,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撑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推动四大试点行业460家中小企业开展改造,其中: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应改尽改”,规下工业企业“愿改尽改”。改造完成后,全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数字化水平达到四级的企业不少于10家。
数字化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提升。以中小企业转型需求为导向,引进、培育数字化服务商40家以上,针对性开发“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60个以上,全市数字化转型服务水平及能力不断增强。
数字化转型样板效应更加突出。打造智能工厂(车间)30个,分行业遴选转型样板企业25家。充分发挥链主(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和产业链群集聚效应,探索形成4个“链式”和2个“集群式”转型典型案例,辐射带动行业企业转型升级。
试点工作总体目标表
序号事项合计1拟改造企业拟改造规上工业中小企业445家460家拟改造规下工业中小企业15家2拟改造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2家3拟改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84家4拟上云用云中小企业460家5拟打造“小快轻准”解决方案60个6拟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30个7拟打造数字化水平四级试点企业10家8拟引进、培育数字化服务商40家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做好试点准备工作
1.强化服务商供给。着力引育一批具备强大资源整合、系统集成与生态协同能力的数字化服务商,为企业转型提供系统性支撑。加强服务商规范管理与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一体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集成企业申报、项目管理、供需对接、政策解读等全流程服务,并与国家级平台纵向贯通,实现试点工作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3.组建数字化转型专家库。面向高校院所、链主(龙头)企业等,广泛征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建数字化转型专家库,为试点工作的方案咨询、行业分析、标准制定、样板遴选、项目评审等关键环节提供核心智力支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加快完成数字化改造任务
4.征集试点改造企业。面向轴承及通用零部件、铜铝及先进合金材料、电气及光电设备、化工材料及产品等四大试点行业,全面摸排企业现状及数字化转型意愿,分批推动460家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确保试点任务精准覆盖。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构建“小快轻准”产品资源池。鼓励数字化服务商围绕产品生命周期数字化、生产执行数字化、供应链数字化和管理决策数字化等核心场景,开发汇聚一批低成本、轻量化、效果好、通用性强的“小快轻准”产品,形成标准化资源池。同时,遴选推广一批高水平产品和解决方案,扩大示范效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一企一策”推动改造。实行诊改联动,组织数字化服务商深入试点企业诊断,理清企业数字化改造痛点、难点及转型需求,形成诊断报告,明确改造目标、实施路径,共同商定“一企一策”改造方案。同时,依托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一企一档”改造档案,市县两级协同跟进改造进度,推动企业加快完成改造。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加大前沿技术推广应用。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在中小企业视觉质检、能耗管理、智能分拣等典型场景的推广应用,引导试点企业将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制造等核心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降低数字化运营成本,推动试点企业上云用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凝练数字化转型经验模式
8.打造细分行业转型样板。按照“成效突出、投入合理”的原则,分行业打造一批样板企业、智能车间(工厂),并通过现场观摩、案例汇编等方式进行宣传,为同行业企业提供转型经验。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探索链群转型新路径。支持细分行业龙头(链主)企业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共享行业解决方案和工具包,引导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融群入链、主动改造。以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为载体,加快园区新型基础设施规模化应用,探索集采集销、共享工厂等协同转型新模式,带动企业数字化水平整体提升。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构建全新赋能数转生态
10.建强数字化转型人才队伍。通过培训研讨、政策宣贯、现场参访等活动,多方位提升全员数字素养。分类制定培训方案,强化企业“一把手”责任意识与不同岗位人员的实操能力,确保“人人会用、人人用好”。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1.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在洛金融机构聚焦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需求,创新“数转智改贷”等金融产品,精准为试点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流程监管验收
12.做好全流程综合服务。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为试点工作提供涵盖咨询、评测验收、审计等环节的综合服务,并对试点企业、服务商实施有效的监督、指导和评价,确保改造项目规范、高效推进。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3.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统筹央地财政资金,通过“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模式支持企业转型。实施全流程绩效管理,建立资金直达快享与全过程监督机制,确保资金精准落地落实。对弄虚作假行为严肃追回资金,并按规定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14.支持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对试点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及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等,给予最高50%的补助。根据改造后达成的数字化等级,二级、三级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四级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7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5.支持培育转型样板企业。从试点企业中遴选不少于25家转型样板,每家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打造智能车间、智能工厂不少于30家,单个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30万元奖励,且单个企业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具体遴选标准另行制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6.支持培育高水平“小快轻准”产品。遴选不少于10个产品、解决方案,每个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具体遴选标准另行制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7.支持优质数字化服务商。从参与试点的服务商中,遴选不少于8家改造成效显著的优质服务商,每家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具体遴选标准另行制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8.支持打造“链式”转型典型案例。鼓励链主(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转型,并从中遴选4个典型案例,单个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具体遴选标准另行制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9.支持人才培训和产业活动。分类开展数字化培训不少于5场,并组织政策宣贯、对接考察、观摩交流等产业活动,总费用控制在150万元以内。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0.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委托第三方机构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为试点企业提供线上申报、供需对接、改造验收、资金申报等全流程服务。具体采购金额以财政审核为准。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21.支持全流程综合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试点工作提供咨询、评测验收及审计等专业服务,各类采购金额均以财政审核为准。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计划
(一)筹备阶段(2025年11月底前)
组建工作专班,编制工作方案及资金管理办法;组建专家库,确定第一批试点企业名单;召开试点工作说明会、培训会等,加强政策宣贯。
(二)实施阶段(2025年12月—2027年6月)
2025年12月—2026年4月,组织服务商深入第一批试点企业开展咨询诊断,摸清企业需求,形成诊断报告及改造方案,全面启动实施改造工作;明确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
2026年5月—2026年10月,组织开展第一批试点企业评测验收和政策资金兑现工作;组织服务商与第二批试点企业对接,推动第二批试点企业实施改造;对实施期第一年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开展绩效自评,并接受工信部、省工信厅中期绩效评估;明确第三批试点企业名单。
2026年11月—2027年3月,组织开展第二批试点企业评测验收和政策资金兑现工作;组织服务商与第三批试点企业对接,推动第三批试点企业实施改造。
2027年4月—2027年6月,组织开展第三批试点企业评测验收和政策资金兑现工作;遴选转型样板企业、“链式”转型案例、优质数字化服务商、“小快轻准”产品等,总结提炼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经验。
(三)总结阶段(2027年7月—2027年9月)
对城市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接受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复核;接受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终期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市县联动,成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统筹试点工作规划、政策协同与资源配置。各县区结合行业分布及企业转型需求,加强政策宣贯,推动企业加快改造。
(二)完善工作机制。深入了解各县区、各试点企业改造进度,及时分析评估、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高标准完成改造任务。
(三)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充分调动企业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加大样板企业、典型案例等宣传力度,引导中小企业对照提升;组织开展形式丰富的培训会、对接会、观摩会等,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四)加强数据监管。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筑牢防护底线;督促服务商严守保密承诺,签订并履行保密协议,确保企业数据安全。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试点工作结束,最长不超过5年。
附件:洛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名单
附 件
洛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名单
为扎实推进洛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特组建洛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专班名单如下:
组 长:张玉杰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潘开名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太钢 副市长
成 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办(金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综合协调,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沟通,对城市试点工作进行综合分析,落实转型目标、工作任务分解等。试点工作结束,专班自行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