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有关企业、职称申报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省文化和旅游厅2026年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从事文物博物专业工作,评审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评审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三)从事群众文化专业工作,评审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四)从事艺术专业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美术(含雕塑、书法、篆刻等)、文学创作、演出监督、舞台技术、录音师、剪辑、动漫游戏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评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五)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评审正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师、助理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员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六)从事服装设计和艺术创意设计专业,评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的自由职业者。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满足《吉林省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吉林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吉林省群众文化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吉林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吉林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的基本标准条件。
(二)申报人员资格年限、学历和业绩成果等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2月31日。
(三)申报人员须为省内企业单位在编、在岗、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自由职业者。
(四)持有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在我省工作的人员进行职称申报时,须上传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的职称信息查询等证明。
三、申报方式
2026年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或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附件1)。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通道
1.正常职称申报通道(企业人员申报通道)。
2.正常职称申报通道(自由职业者申报通道)。
(二)个人申报
1.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填报业绩材料应是申报人取得现资格以来的业绩成果,要有相关佐证材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确保申报内容真实有效。论文信息、项目研究、专利信息、工作报告,如实填写,必须上传证明材料。本职工作完成情况、行业认可情况、基层服务工作经历,如实填写,并在“附件材料信息”“其他证明材料”栏上传证明材料。
2.填写个人业绩时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
3.填报完成后生成的《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示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
4.企业人员须上传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吉林省近一年社保参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
(三)单位审核
各单位人事部门要成立3人以上审核小组在纪检人员监督下,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学历、职称证书、业绩材料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履行公示程序无异议后,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逐级推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评委会审核
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权,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申报人员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2026年度职称评审的全过程。在申报评审的各个阶段,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参评资格,直至撤销相应职称资格。
(五)缴费
审核通过人员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可在“支付渠道一卡包”中自行打印发票。初级认定人员无需缴费。
(六)进度查询
参评人员应持续关注职称申报系统“进度概况”以便及时掌握审核、推送进度及所在职称评审委员会。
(七)组织评审
经评前公示后,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评审权限组织评审。
(八)结果公示
职称评审结束后,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证书发放
评审通过人员可根据短信提示,登录吉林智慧人社在“我的证照”中自行打印《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五、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提交时间:2026年1月1日0时起至1月31日12时止。
(二)单位审核提交时间:2026年1月1日0时起至2月7日12时止。
以上申报时间节点,各单位可结合职称申报审核时间要求,自行设定申报截止时间,以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资料审核和提交。申报系统关闭后,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报请求,逾期未报者,将无法参加2026年度的职称评审。
六、其他事项
(一)高度重视。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2026年职称申报工作,将相关政策、时间要求、申报方式等及时传达到所有申报人员,并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职称申报、审核提交工作,申报、审核提交截止期限后一律不予受理,逾期未申报或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责任自负。
(二)单位注册。已完成注册的单位请先在法人账号下创建经办人账号,单位审核业务需使用经办人账号登录办理。未完成单位注册工作的尽快完成注册,及时创建经办人账号(附件2、3),避免因单位未注册或未使用经办人账号影响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请各单位根据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确认所属行政区划,因单位行政区划错误导致申报人员流程错误造成的后果由单位自行承担。比如:XXX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区划选择“长春市”;如XXX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长春市绿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区划则应选择“绿园区”,以此类推。
(三)单位绑定。全省企业单位均按照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选择行政区划进行绑定,由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审核提交。
(四)收费标准。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文件执行。
(五)政策咨询
1.省文化和旅游厅评委会业务咨询电话:0431-88905451
微信:1007705988,添加微信请备注信息:姓名+单位+职称系列(文博、图书、群文、艺术、工艺美术、服装设计、艺术创意设计)+申报级别(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
2.吉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技术电话:0431-80767550
3.软件技术服务电话:0431-88693866
附件1.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报用户手册.pdf
附件2.吉林省职称信息化单位审核操作手册.pdf
附件3.吉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单位注册操作手册.pdf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