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

为落实《江苏省“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作方案(2026-2027)》(苏工信信发﹝2026﹞63号),规范开展好“人工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现将《江苏省“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作参考指引(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考贯彻执行,保障诊断工作方案顺利实施。

附件:江苏省制造业“人工智能制造”诊断工作参考指引(2026年)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