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构建全省科技大监督格局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要求,为加强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项目组织实施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潍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为完善科技管理活动全流程监督机制,增强《办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先后征求了市科技局各科室、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相关部门、部分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对《办法》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并按程序进行了规范性文件审查评估。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三十九条。主要包括: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的目的,项目的定义、监督适用范围、对象和原则;确立科学规范、绩效导向、压实责任、全面覆盖原则,实行全过程嵌入式监督。

第二章“监督职责”。明确了不同责任主体的监督责任和内容,年度项目监督的实施要求,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格局。

第三章“监督内容”。明确了对项目研究方向、申报受理、评审立项、实施执行、项目验收、专家遴选等各个环节的监督要点。

第四章“监督实施”。明确了项目监督的实施方式、程序和机制,主要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监督、举报核查等方式进行项目监督,加强监督信息化建设,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机制,构建“大监督”格局。

第五章“结果运用”。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责任追究方式和整改要求;将监督意见和相关责任主体整改情况,作为资源配置与计划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的参照执行范围以及办法的解释权和执行期限等。

四、政策亮点与创新

一是监督体系更健全。构建起市科技项目全流程、全链条监督制度,明晰不同责任主体职责边界,市科技项目监督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监督方式更高效。整合随机抽查、专项监督、举报核查,等监督方式,强化了对技术产出成果的实际应用性评价,融合信息化、公众参与、上下联动机制,提升监督的精准性与穿透力。

三是结果运用更刚性。细化分级分类处置,明确违规惩戒措施,建立整改“回头看”制度,监督结果与资源配置直接挂钩,强化监督力度与约束。

四是管理导向更科学。建立宽容失败制度,既严守纪律底线,又保护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良好科研创新生态。

 

政策原文

潍坊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潍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