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日,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印发《关于促进全省中药材生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便于基层、企业、生产主体和社会各界吃透政策细节,抓好落地执行,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医药产业发展,强调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2025年3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11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中医药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将其写入省三个“十大”等多项重要文件加以推动。山东是中药材生产大省,金银花、西洋参、丹参“一花两参”等“鲁十味”道地药材优势明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根基,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推进中药材生态化标准化生产,强化科技支撑,提升药材品质等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全省中药材生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措施、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总体要求。以促进全省中药材生产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立足山东生产实际,以推进道地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为主线,以良种、良法、良机、良田、良制“五良”融合发展为重点,通过基地辐射带动、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中药材标准化生产水平和质量效益,扩大齐鲁优势道地药材影响力。
(二)工作措施。共有3个方面10条措施。主要包括:一是稳定产业规模方面,不断培优已有五大种植养殖区,聚焦“鲁十味”等重点道地药材品种,推进规模化种植,形成大宗道地品种集群式发展、具备抵御市场冲击风险的有利生产局面。不断挖掘盐碱地生产潜力,坚持“以种适地”同“以地适种”相结合,推广酸枣仁、板蓝根、肉苁蓉等耐盐碱品种,拓展生产空间。积极推广林下种植、仿野生栽培等生态种植模式以及药药、粮药间(套)作、轮作等复合种植模式,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二是推进标准化生产方面,鼓励支持科研院校、产业体系等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护以及生产基地进行种子种苗商品化繁育,扩大优质种子种苗应用范围。抓好全省标准化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管理,推动山东省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技术要点落实落地,指导基地开展标准化生态化等绿色生产,积极申请GAP延伸性检查,实现中药材优质优价。三是加强技术支撑方面,强化与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省中草药产业技术体系等的对接合作,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源,协同开展生态种植模式、关键生产技术等的研发攻关、集成创新,依托全省农技推广体系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示范展示先进生产技术模式效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水平。
(三)保障措施。综合提出部门加强协同合作,统筹利用各类项目政策,配齐配强技术推广人员力量,系统谋划、一体推进,做好技术集成创新、示范展示普及以及基地建设、质量全程追溯等各项工作。
三、主要特点
一是多部门协同发力。打破部门壁垒,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五部门联合出台,实现种质、生产、科技、标准、资源、质量等统筹协同、一体推进,形成政策合力。
二是紧扣山东道地特色。立足山东省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聚焦优势道地品种,以生产基地为抓手,辐射带动生态化标准化生产、规模化集群式发展,不断提高齐鲁药材辨识度。
三是兼顾产业与富民。在注重绿色生产提升药材品质的同时,深挖盐碱地生产潜力、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实现提升产业竞争力和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二者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