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和管理,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规〔2024〕9号)、省工信厅等四部门《江苏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5〕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工信局起草了《泰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现将《泰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5月9日—5月19日,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工业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真:0523-8683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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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泰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泰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docx
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