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请登录山东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shandong.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关于202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二、提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按省通知要求,填写提名书(附件2),报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单位可直接联系市科技局报送)。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单位汇总后,于6月25日前先将提名书Word版、提名项目汇总表Word版(附件3)报市科技局。

(二)各申报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和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包含的内容见附件2中的规定,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单位于6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盖章、签字版)报市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

需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

1.提名书一式5份;

2.公示函(格式参考附件4);

3.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

4.承诺书(附件5)。

需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部门提交的:

1.提名函,内容包括:提名总体情况,被提名项目完成人(被提名人选)的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事项的审核情况,提名前公示结果,存档备查材料核查结果,相关单位真实性审查和无涉密内容审查结果;

2.提名项目汇总表。

(三)市科技局对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单位提名的省科技奖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提名推荐。对确定提名的项目和人选,市科技局发放系统提名号和登录口令,进申报系统进行在线填写、提交。

三、科研诚信和提名推荐责任要求

(一)被提名人选以及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无科研失信行为。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

(二)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提交书面承诺。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部门应认真履行提名推荐责任,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被提名项目、人选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部门应当就候选人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听取其所在单位意见,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当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审核把关。

(四)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部门应当加强对提名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的核查,重点核查经济社会效益测算方法是否科学规范,相关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应用证明等佐证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五)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部门及完成单位要特别注意省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候选人(项目完成人)不得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情形”。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为便于后续协助“专家提名”项目完成公示工作,请提名项目采取“专家提名”方式的第一完成单位于6月25日前与市科技局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坤芳

联系电话:3187026

电子邮箱:bzkjj@163.com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八路667号中海大厦1101房间

附件1.省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202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docx

附件3.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docx

附件4.公示情况函参考模版.docx

附件5.承诺书.docx

   附件6.202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常见问题解答.docx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