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在温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构建我市新能源、新材料和未来产业领域科技创新体系,以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赋能我市三大领域能级提升,根据《全市重点实验室优化提升建设方案》《全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指引》(温科发〔2025〕12号)等文件要求,现启动全市重点实验室(新能源、新材料和未来产业领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支持在温企业、在温高校、科研院所及卫生医疗机构紧密对接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凝练明确的科学问题,致力于产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重大应用成果,鼓励交叉融合的实质性创新,建设一批支撑产业创新、支撑学科发展全市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领域与方向
聚焦新能源领域,围绕“动力电池与储能、海上风电技术与装备、高效光伏技术与应用、核电关联技术与装备、智能电网与新型电力系统”进行系统布局。聚焦新材料领域,围绕“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进行系统布局。聚焦未来产业领域,围绕“生物制造、细胞与基因治疗、脑机接口、氢能与绿色燃料、量子科技、6G、生物+、空天科技”进行系统布局。具体细分领域及重点方向详见附件。
三、申报资格与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温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运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并且符合《全市重点实验室优化提升建设方案》及建设指引要求,基本条件包括:
1.研究基础扎实,具备领域代表性。一般应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近3年攻克制约产业链创新发展的关键技术、形成标志性成果或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要进展。(1)依托单位为在温高校、科研院所及医疗卫生机构的,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下同)以依托单位名义主持承担新立项的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不少于1项)。(2)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应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近3年累计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
2.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全市重点实验室科研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物理空间相对集中,支撑核心研究方向的仿真计算平台、装备测试平台、材料开发平台等关键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500万元以上。
3.拥有稳定的高水平科研队伍。有一支规模适度、学术水平较高、年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科研队伍,集聚一流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工程师团队。实验室主任应为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时间全时在实验室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全时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比例不少于60%(企业牵头申报的可放宽至副高(含)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人员、C类及以上人员的比例不少于40%)。实验室人员的科研工作原则上只能依托一个全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期内实验室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实验室类型。支撑产业创新全市重点实验室适用于技术应用落地、产品开发的单位,绩效评价侧重经济与社会效益、科研转化等指标。支撑学科发展全市重点实验室将适用于基础理论探索、前沿方向研究的单位,绩效评价侧重高水平论文、承担重大项目等指标。
(三)合作机制。鼓励以“链主企业+高校院所+相关领域公司”形式申报,联合申报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
(四)场景与基础。须有明确、真实的应用场景或重大需求依托,并提供合作单位意向协议、现有产线/系统说明、场景验证方案等相应证明。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请于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前登录“科企通”(https://kjdn.wenzhou.gov.cn/stbrain/),搜索“全市重点实验室”,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实验室统一命名为“全市+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联合组建的全市重点实验室,由牵头申报单位提交材料。
(二)择优推荐。依托单位、主管部门或属地科技部门做好组织、论证与推荐工作,主管部门或属地科技部门于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前对全市重点实验室主任人选进行审核,出具实验室主任推荐函并上传系统。市科技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创新平台与成果处谢尚之,0577-88962065。
附件:1.新能源重点建设领域参考目录
2.新材料重点建设领域参考目录
3.未来产业重点建设领域参考目录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