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机构:

依据《广东省科技保险后奖补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现面向全省保险机构征集2026年第一批(首批)“粤科专项保”产品。具体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符合《管理办法》要求,已经按照《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1〕10号)规定,通过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可在广东省内合法销售,且属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科技保险业务统计制度》规定的科技保险产品,如科技研发、成果转化风险类保险,科技成果应用推广风险类保险,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类保险,科技活动基础风险类保险等。

(二)产品类型

科技保险产品由保险机构自愿申报,类型包括:

1.科技研发、成果转化风险类保险。为科技项目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包括研发费用损失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研发中断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

2.科技果应用推广风险类保险。为科技成果和科技产品应用推广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除“三首”以外的,为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过程中的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包括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履约保证保险等。

3.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类保险。为海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环节,因申请失败、侵权、被侵权等造成的经济损失或经济赔偿责任等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包括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被侵权损失保险、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保险、专利/商标海外布局费用损失保险、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等。

4.其他类保险。其他为核心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等科技活动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

二、申报主体

须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具有法定保险经营资格,依法取得经营许可的总公司或省级分支机构,且具备良好的偿付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三、申报资料

申报机构按以下条目准备并顺序装订成册:

(一)广东省科技保险产品申报表;

(二)保险公司营业执照;

(三)保险经营许可证;

(四)经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可在广东省内合法销售的保险产品的条款、附加条款及基础费率表;

(五)“粤科专项保”产品申报汇总表。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首次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8日至7月12日,后续将动态更新“粤科专项保”产品。

(二)申报形式: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一份,报送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电子文档发至邮箱huangr@gdppnet.com。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组织专家认定,最终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特别说明

(一)一揽子产品组合中的所有产品都应属于上述申报要求中的产品类型。

(二)主条款与附加条款须一并上报。对于未一并上报的情形,保费补贴项目所涉全部条款必须完整包含在上报清单中,否则该整单不享受政策补贴。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7686116;020-83163838

附件:1.广东省科技保险产品申报表

2.“粤科专项保”产品申报汇总表

省科技厅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