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确保现行政策文件规范性与有效性,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局关于拟废止《广州市天河区加快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废止文件基本情况

1.文件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加快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文号:穗天商务规字〔2025〕2号

3.印发时间:2025年2月6日

二、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8月22日

三、提交意见方式

1.邮寄: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2号楼617室,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局金融协调科,邮编:510655。

2.电子邮箱:xielt@gz.gov.cn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提交意见,需注明“关于拟废止《广州市天河区加快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并加盖公章或附上个人身份证件,同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3.咨询电话:金融协调科,020-38622449、020-38622969。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局关于废止穗天商务规字〔2025〕2号文件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