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我厅组织对《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川经信规〔2023〕1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1.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8月13日至9月12日。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建议整理吸纳,请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3.有关意见建议,请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26年9月12日前反馈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促进处。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66号(邮编:610015)
电子邮箱:jxwxqyc@126.com
联系电话:082-87036542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