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法治统一,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158号)和相关文件要求,经对浦口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区人民政府决定对1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8日
附 件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 1 | 浦政规〔2012〕7号 | 关于印发《浦口区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法治统一,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158号)和相关文件要求,经对浦口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区人民政府决定对1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8日
附 件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 1 | 浦政规〔2012〕7号 | 关于印发《浦口区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