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工信规字〔2022〕5号)要求,按照《江西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流程(试行)》(赣工信石化字〔2023〕52号),经所在县(市)、设区市人民政府初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水利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9部门共同审核,江西彭泽工业园区矶山化工园符合《江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拟通过认定。
江西彭泽工业园区矶山化工园认定总面积为346.32公顷,分为三个地块,四至范围分别为:地块一东至石岭璐,南至湖牛公路,西至沿江一路往西161米,北至沿山路往南141米;地块二东至矶山村与双合村交界往西150米,南至刘家山防护坡,西至分水岭组往东420米,北至湖牛公路;地块三东至矶山作业区疏港通道,南至刘家山山脚,西至矶山村与双合村交界,北至湖牛公路。界址点坐标表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个人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公示期: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11日。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3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石化工业处
电子邮箱:jxgxwshgyc@jxciit.gov.cn
联系电话:0791-88916376
附件:江西彭泽工业园区矶山化工园界址点坐标表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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