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1、在我区注册的法人企业。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指引》要求,及时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提交更名材料;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3、至2024年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有效期满的我区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流程

  符合《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号)和《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195号)及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进入“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

  点击“用户登录-服务事项-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进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

  按系统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在板块科技部门。

  企业通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生成并打印《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一致(若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书写,须逐项提供中文翻译材料),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并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纸质申报材料和数据光盘一并报送至所在板块科技部门。

  三、申报时间

  相城区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

  逾期未报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相城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85182159

  附件:

  1、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2、2023年度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

  3、2023年度企业总收入汇总表

  4、2023年度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汇总表

  5、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