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顶板安全管理工作通知,结合山西省井工煤矿实际修订,由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印发,2026年10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废止晋应急发〔2019〕299号旧文件。

二、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井工煤矿(新建、改建、扩建、技改)、煤矿上级公司,从事煤矿设计、建设、施工、技术服务单位开展顶板安全管理相关活动。

三、主要内容解读(一)健全责任体系,加强顶板管控1.压实四级责任:主要负责人为顶板管理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牵头技术管理;分管负责人抓现场质量管控;推行顶板“巷长制”或巷道包保责任制,每条巷道、工作面、作业点明确包保责任人常态化巡查;顶板管理纳入安全办公会议题。

2.明确煤矿应当建立至少6项制度:顶板地质保障制度、敲帮问顶及围岩观测制度、支护设计变更制度、井巷维修制度、支护材料质量控制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特殊区域顶板专项管控制度,闭环执行审批、交底、施工、验收、动态更新流程。

3.培训考核:常态化开展顶板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建立顶板考核奖惩机制,制定全员顶板管理“三违”责任清单,纳入绩效考核。

4.全流程管控和现场管理:严禁无设计施工、无措施作业、无监护操作,严禁擅自降支护标准、超循环作业、未支护区域冒险作业。常态化巡查检查、隐患闭环管理,带班矿领导、区(科)队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员必须落实现场跟班管控责任,对当班支护作业全过程实施监督。

5.高风险顶板作业执行无照明不作业、无视频不作业,作业地点安设摄像装置全程留痕,危险区段鼓励加装电子围栏、AI反三违;推广掘锚一体机、巷道修复机等先进装备,淘汰落后工艺。

(二)掘进顶板管理,落实“一巷一设计、一巷一策”1.掘进支护设计结合地质条件、矿压、围岩稳定性、服务年限确定参数;地质条件重大变化必须重新评估、修订支护设计,总工程师组织论证,严禁擅自变更支护参数;开拓巷道、交岔点、硐室尽量避开破碎、富水、应力集中区,加强支护并向正常地段延伸不少于5米;开口、贯通、穿层、特殊区域作业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

2.锚杆(索)支护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严禁截短锚杆锚索;长服务年限主要巷道支护设计需上级公司审查;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禁止单纯刚性棚支护,应采用可缩支架或锚杆(索)+架棚联合支护;掘进坚持先支后掘、及时护顶,严控控顶距、循环进尺,严禁空顶作业;支护作业全程敲帮问顶,专人监护,保障撤退通道畅通。

3.针对过构造破碎带、过上覆老空、过淋水区、托顶煤巷道,分别明确超前治理、注浆、联合支护、防腐锚固剂、加密检测等专项管控措施,破碎带支护范围两端超出破碎带不少于5米。

(三)回采顶板管理,落实“一面一设计”1.回采工作面落实一面一设计,验算液压支架选型,明确端头、两巷超前支护、悬顶处置专项措施;多煤层近距离同步采掘,总工程师论证应力叠加风险,制定错距开采等措施;孤岛工作面、三软煤层、复采、无煤柱开采等,专项设计报上级公司论证审批。

2.支架初撑力不低于额定值80%;采高大于3米必须使用护帮板,大于4.5米编制专项防片帮措施;割煤后及时追机移架,出现片帮漏顶立即停机处置;两巷优先使用超前支架;初采初放、末采、设备安拆回撤编制专项措施,可使用专业化队伍施工。

3.悬顶超设计限值采取强制放顶;坚硬顶板预先弱化处理;充填开采坚持随采随充;两巷退锚、替棚执行先支后拆、逐排逐根、全程监督,破碎地段禁止退锚;单体液压支柱统一编号台账,入井检测合格,初撑力不小于90kN;松软破碎煤体执行“先固化后开采、先护帮再控顶”,固化不达标严禁割煤,出现险情立即停机处置。

(四)井巷维修、支护质量管控1.建立失修巷道分级台账;巷修前勘查辨识风险,编制专项维修方案总工程师审批;巷修遵循敲帮问顶、先支后修、由外向里、先顶后帮、专人监护,独头巷道禁止内外同时作业,斜巷落实防滚落措施,设置警示隔离、预留逃生通道。

2.落实班组自检、区队日检、矿井抽检三级质量管控,支护质量终身负责制;锚杆锚索锚固段必须置于稳定岩层,按规范开展预紧力、锚固力检测,不合格立即整改复检;冲击地压、托顶煤、深部高应力巷道加密检测;喷浆巷道管控配比、喷层厚度、强度;检测验收资料完整留存,做到责任可追溯;规范永久支护锚杆锚索吊挂重物的限制性要求,薄弱高应力区段严禁依托永久支护吊挂重物。

(五)矿压监测管理1.建立矿压观测体系,鼓励在线监测;必测顶板离层、围岩表面位移、锚杆(索)载荷;明确测站布设间距、观测频次,断层、淋水、交岔点加密布点;掘进迎头100米、采煤工作面200米、围岩变形超标区域每日观测,在线监测不少于每30分钟1次;按月编制矿压观测报告,总工程师审批存档。

2.建立监测-预警-处置-复查销号闭环;出现顶板离层超预警、矿压骤增、顶板破裂等冒顶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隐患消除后方可复工,严防推垮、压垮、漏垮型顶板事故。

(六)应急管理与监督管理1.主要负责人为顶板应急第一责任人,编制顶板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顶板应急演练;采掘工作面配齐急救器材;处置冒顶片帮事故前评估次生垮塌、瓦斯涌出风险,保障退路通风,严禁盲目冒险施救。

2.上级公司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顶板专项检查,发现重大顶板隐患主动落实停产措施;监管监察部门将顶板管理纳入执法重点,对无管理体系、支护不达标、空顶冒险作业依法处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出具虚假报告、转包挂靠依法追责;顶板事故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追责问责。

四、实施要求1.企业层面:对照规定明确责任,修订内部制度,落实巷长制包保;严格执行“一巷一设计、一面一设计”;加强巡查排查、现场管理,强化特殊区域提级管控和巷修管理,落实双人监护、视频全覆盖;完善三级支护质量验收,留存完整可追溯资料;规范矿压监测,落实预警处置闭环;配齐人员装备,常态化开展顶板风险辨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2.监管监察层面:重点核查责任体系落实、设计审批、特殊区域管控、支护质量验收、矿压监测闭环、现场视频留痕;严查无设计施工、擅自降低支护标准、空顶作业、隐患不治理冒险生产等违法行为。

五、重点管控特殊区域地质构造带、顶板破碎带、应力集中区、老空区、空巷、淋水区、托顶煤巷道、孤岛工作面、“三软”煤层、冲击地压危险区域。

管控原则:先探后治、先治后掘、先治后采、治后评价,专项方案提级审批,作业前风险评估交底,落实双人监护、视频全覆盖、加密矿压监测,治理效果不达标严禁采掘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