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青海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海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
“十五五”时期,是乘势而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取得决定性进展的重要阶段,也是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关键时期。根据国务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和《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论述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深化就业促进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打造“青海e就业”①品牌,逐步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全面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推动就业规模稳步增长、就业质量持续提升,劳动者就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为确保青海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城乡就业规模稳步扩大,产业就业协同促进机制逐步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举措更加精准有效,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行业、区域、城乡就业布局统筹完善,三次产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更加精准高效,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结构性就业矛盾逐步化解。推动就业公共服务数智化、标准化转型,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日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更加坚实,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初步构建。


二、强化就业宏观调控
(一)落实就业优先战略
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推动生态文明高地、产业“四地”建设与就业扩容提质同向发力,让高质量发展进程同步转化为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过程。健全系统集成、协调联动、数字赋能、管理科学、法治保障的工作体系,完善适配省情的就业促进长效机制和政策供给体系。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和单位创建。
(二)提升宏观政策就业协同效能
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产业、货币、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衔接,提升经济发展对就业的带动力。落实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推动政策支持、要素资源重点向就业带动效应强的行业和区域倾斜。动态优化稳就业举措,强化政策落地执行效率,全力稳岗位、扩就业、惠民生。
(三)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
牢固树立就业优先导向,将就业影响评估嵌入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及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全过程,落实事前科学评估、事中动态监测、事后绩效评价举措,监测分析就业吸纳、岗位增减、失业风险等情况。发挥就业评估在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政策效能、保障民生福祉中的基础性、导向性作用。
(四)探索人工智能与就业创业融合发展
推进“人工智能+”赋能行动,支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创新、技术成果转化,探索人机协同共生的新型用工模式,分层分类开展AI应用、智能工具操作等专项培训,密切关注人工智能发展催生的新职业新岗位,以技术创新带动就业规模扩大。科学研判人工智能发展对就业替代效应,推动智能技术在劳动力供给不足、作业环境高危等场景落地应用。

三、促进产业就业协同联动
(一)激活特色优势产业拓宽就业空间
立足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总体布局,依托全链条升级、多产业融合、精准化育才,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就业优势,带动资源开采、精深加工、技术研发等环节岗位拓展。培育“生态+”“盐湖+”“清洁能源+”“旅游+”等新业态和多元融合发展模式,拓展生态管护、智能制造、碳核算、景区运营管理等新职业空间。开发生态观光、民俗文旅、康养研学等业态,强化生态旅游领域岗位增长动能。
(二)推动传统产业转型挖掘就业潜力
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格局,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行动,加快有色冶金、新型建材、化工、特色轻工等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培育一批实操型、复合型人才,拓展产业链用工需求,扩容传统产业就业承载规模。依托国家“六张网”建设规划,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持续释放就业潜力。
(三)促进服务业提质扩大就业容量
推动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升级,开发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就业岗位。加快发展健康服务、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规范化、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促进“农体文旅商养”融合发展,拓展文创开发、研学导师、康养顾问等岗位。发展地摊经济、小店经济、夜间经济等消费场景,丰富便民消费业态,扩容零售、服务、运营等就业岗位。

(四)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培育就业增长点
加快推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领域集聚发展,前瞻布局绿色氢能、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结合产业发展需求,持续开发技术研发、工程应用、设备运维等专业化就业岗位。聚焦低空经济、高原康养、绿色算力等新兴产业,积极孵化新职业,开发新岗位,不断深挖就业增量,持续释放就业带动潜能。
(五)强化稳岗扩岗释放就业动能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稳就业引领支撑作用,深入实施扩岗增招专项行动,延续落实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稳定国有企业招聘规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税费优惠、金融助企、社会保障稳岗支持政策,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健全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强化用工对接、技能培训、劳务协作,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履行稳岗扩岗促进就业社会责任。
(六)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激发就业活力
围绕青海“一核三区、两轴一带”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推动西宁、海东共建区域性就业集聚区,支持三江源和祁连山保护发展区、柴达木盆地低碳循环发展区、泛共和盆地绿色发展区培育各具特色的就业增长极。深化对口支援、东西部劳务协作和黄河流域人力资源服务合作机制,主动承接东中部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产业有序转移,引导产业与就业岗位向县域延伸。

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
(一)推动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精准适配
支持高校、职业(技工)院校围绕盐湖化工、清洁能源、绿色算力等特色优势领域,培育一批契合区域发展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集群。开展学科专业就业质量评估,健全招生、培育、就业联动机制,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办学资源配置、教育质量评估、学科专业设置调整的重要依据。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强化实践教学,以产教、科教深度融合,提升毕业生岗位适配能力。
(二)全面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健全贯穿劳动者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省级示范引领、市州精品培训、“一县一品”特色培训三级联动体系。实施“技能照亮前程”②培训行动,聚焦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围绕农牧区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重点推广“产教评、订单式、项目制”培训模式。
(三)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的多元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企业开展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聘。规范评价管理,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扩大各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横向贯通规模,推动享受同等待遇。开发符合产业特点的专项职业能力,加强规范化考核。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定期举办全省职业技能大赛,规范开展行业技能赛事。

五、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
(一)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
加大政策性岗位筹集力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挖掘岗位潜力。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落实对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做好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定向招录等配套保障。推进高校毕业生“组团式”就业,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展全国城市联合招聘等校园招聘专场,精准推送就业岗位。健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帮扶机制,强化“1131”就业帮扶服务③,按规定发放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加强登记失业青年动态跟踪服务。积极发掘就业创业优秀事例,强化就业观念引导。

(二)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
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工在城镇稳定就业。开展企业用工需求摸排与发布,同步落实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服务。立足县域经济发展,依托牦牛、藏羊、青稞、油菜、冷水鱼等特色产业集群,提升就地就近就业能力。发挥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就业作用,严格执行项目覆盖领域与劳务报酬发放规模,鼓励吸纳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确保不发生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致贫。
(三)拓宽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发展空间
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物流配送、直播电商、网约出行等业态成长,拓展平台经济就业岗位。围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新职业培育、认定和评价。拓展多元灵活就业路径,引导非全日制、阶段性、季节性用工模式规范化发展。鼓励个体经营健康发展,实施分型分类精准帮扶,高效匹配政策资源,提供创业指导、技能培训、金融支持等服务,培育一批优质个体工商户。
(四)优化退役军人就业服务
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严格落实岗位供给、编制保障等政策。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生态旅游、特色农牧、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吸纳就业。优化退役军人跨省异地培训与省内跨区域实训衔接机制,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对口支援平台,开展订单式培训与岗位对接。鼓励退役军人到基层服务,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落实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支持政策,拓宽多元就业渠道。
(五)加强就业困难群体精准帮扶
健全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对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及时收集发布适合援助对象的适宜岗位,强化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援助、临时救助等综合性社会支持。推行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一件事”集成办理,打通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社会救助等服务链条。加强残疾人就业帮扶,提供过渡性、支持性就业服务,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托底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六、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供给
(一)完善就业公共服务机制
健全均等普惠、功能完备、帮扶精准、基础巩固、数字赋能的服务体系。优化省、市、县、乡、村五级就业公共服务网络,将就业公共服务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加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农民工服务站、驻外人力资源服务站、暖心服务站等友好场景建设,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④。推广统一的就业公共服务标识,健全统一的就业公共服务清单,支持市州增设特色创新服务。健全完善“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推进就业服务数字化转型。

(二)优化创业服务支撑体系
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补贴发放、场地支持以及税费减免等政策。引导创业资源、项目、行为适度向省会及州府所在地集中,辐射带动全省创业就业提质增效。加强创业培训、孵化、服务、赛事活动支持,分类推进“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等模式。建立重点创业项目库,强化全周期扶持与闭环孵化,提升项目落地成效。完善人才返乡入乡创业扶持政策,引导人才双向流动。

(三)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效能
加快构建专业化、数字化、法治化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现代化产业融合发展,强化优势行业、产业、企业的人力资源供给。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围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招聘、供需对接、技能培训等服务。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专项行动,定期编制发布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坚持外引内育,扩大人力资源行业规模,提升服务能级。

(四)培育壮大劳务品牌
加强劳务品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健全培育、认定、监测、激励、退出全链条管理机制。提质升级“青海拉面”“互助家政”“青绣”“柴达木枸杞采摘”等一批现有成熟品牌;培育“三江源冬虫夏草采销师”“高原雪山向导”“高原冷凉蔬工”“康养护理员”等一批贴合产业需求、突出技能特质的“青”字号品牌;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数字新业态等新兴产业,谋划储备一批中高端技能型劳务品牌。健全资金扶持、宣传推广、技能培训、市场对接等政策支持体系。运用数字化平台加强品牌宣传交流,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七、加强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
(一)健全公平就业保障体系
持续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统筹推进户籍管理、用工制度、人事档案服务等领域协同改革,全面清理破除限制劳动力和人才有序流动的各类体制机制壁垒。开展就业性别歧视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完善生育保障配套措施,构建生育友好型就业环境。引导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合理设置招聘条件。
(二)完善工资收入分配调控制度
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大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薪酬信息服务。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和调整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占社会平均工资比重,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推动实施技能人才最低工资等制度。
(三)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和评价制度,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健全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重点领域监管规则,规范用工行为和市场秩序。
(四)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
健全完善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治理体系。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行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服务,推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开展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强化劳动纠纷源头治理,鼓励利用协商、调解等方式柔性化解劳动纠纷。
(五)优化社会保障体系
推动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群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大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范围,鼓励引导更多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年金计划。推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动态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推广“智慧社保”服务,实现参保登记、缴费查询、待遇申领等业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八、有效应对就业风险
(一)健全就业失业监测机制
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监测协同机制,规范各地区就业(失业)人员监测统计工作。构建涵盖就业增长、失业水平、市场供求、劳动关系等关键指标的综合监测体系,及时反映就业失业整体状况和结构特征。强化分行业、分群体、分就业形态监测服务,精准把握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重点群体就业失业动态。
(二)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
健全常态化就业形势分析机制,会同高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等,开展重大就业理论问题研究,密切研判外部形势变化,主动防范化解潜在的就业风险。聚焦人工智能等技术密集应用的重点行业和职业,加强岗位动态分析,精准识别就业替代与岗位创造效应。
(三)完善就业风险应对处置
健全失业人员帮扶预案和规模性失业应急预案,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强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提升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效能。用足用好失业保险基金,发挥好费率调节、援企稳岗等政策工具作用,推动风险防控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筑牢稳就业安全防线。

九、组织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对就业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发挥各级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作用,凝聚全省促就业工作合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做好规划实施动态跟踪、监测评估与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实际研究优化任务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就业摆在民生保障的突出位置,强化系统谋划与精准施策,结合实际推动规划任务落地见效。重大事项按程序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注释:
①“青海e就业”:依托信息化平台优势、系统整合内外部资源、全面提升就业服务效能,为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创新打造的特色服务品牌。其中“e”蕴含四层核心含义,“易”,即让广大劳动者在青海求职就业更加容易便捷;“宜”,旨在构建覆盖劳动者职业生涯的终身服务体系,营造良好就业生态;重点突出“e”,将以互联网信息化为有效载体,进一步强化和推行“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青海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字母“e”同时代表extend(延伸、扩展),通过跨部门政策、数据与服务协同,推动形成“大就业”工作格局。
②技能照亮前程:倡导以职业技能赋能个人发展的宣传主题与理念,凭借一技之长突破就业困境、改变发展局面。
③“1131”就业帮扶服务:对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开展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技能培训或见习机会。
④“15分钟”就业服务圈:以城乡社区为单元,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等现有阵地,在步行15分钟可达范围内,布设标准化就业服务站点,构建“家门口”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实现就业服务下沉、就近可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