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商务、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网信主管部门:

现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