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区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新都府发〔2024〕10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支持提升环保绩效等级》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税收解缴关系、生产经营场所在新都区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
(二)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一厂一策”绩效等级提升,被省、市环保部门首次认定为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绩效等级A级、B级或引领性、C级(非最低等级)的新都区工业企业。
(三)被省、市生态环境部门首次认定为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绩效等级A级、B级或引领性、C级(非最低等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规上企业分段申请奖励的,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15万元。
(四)被省、市生态环境部门首次认定为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绩效等级A级、B级或引领性、C级(非最低等级)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规下企业分段申请奖励的,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新都区2026年工业企业支持提升环保绩效等级奖励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代表鲜章。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一)至(四)一式一份(同时使用U盘提交电子版),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统一印制“xxx单位2026年申报成都市新都区工业企业支持提升环保绩效等级申报资料”。
三、申报时间
本次企业申报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提交企业所在镇(街道)、管委会进行初审,然后由新都生态环境局对企业符合申报等级进行认定,最后将申报资料交区经信局进行审核。
(二)每家企业可分A、B、C不同等级分段申请奖励资金,不同等级申请的奖励资金总和不得超过累计奖励总额。
(三)同一企业涉及多项奖励、补助、补贴等政策的,同一类型政策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四)联系方式
区经信局环资科联系人:吴巧
联系电话:028-83972272转环资科
地址:区经信局环资科(静安路469号兴城大厦1404号)
新都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联系人:严漪
联系电话:028-83932593
附件:关于2026年组织开展支持提升环保绩效等级奖励申报的通知

